省金融辦下發《關于貫徹落實促進小額貸款公司平穩較快發展意見的通知》
2012年1月18日,廣東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及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下發了《關于貫徹落實促進小額貸款公司平穩較快發展意見的通知》,為促進我省小額貸款公司穩健經營、科學發展進一步提供了政策上的支持,以下為“通知”摘要:
一、調整資本金上限限額和單一投資者持股比例
小額貸款公司注冊資本的上限限額由原2億元人民幣調整為5億元。
二、適度放寬業務經營范圍
對規范經營1年以上、各項監管指標優良的小額貸款公司,經批準可適度放寬業務經營范圍,如開展中小企業融資、理財等咨詢業務,以及資產轉讓回購、票據貼現、委托貸款業務。
三、適度放寬廣覆蓋試點政策
1.支持和鼓勵規范經營2年以上、各項監管指標優良且注冊資本2億元(含)以上的小額貸款公司跨縣域在貧困地區設立分支機構。
2.適當放寬在貧困縣域設立小額貸款公司的主發起人(或最大股東)條件。
3.對“三農”和小企業融資需求大、民營經濟發達、監管能力強的縣(市、區),可適當增設富有特色的小額貸款公司,總量不超過2家。
四、積極拓寬融資渠道
1.小額貸款公司可從銀行業金融機構或信托公司、保險公司等其他金融機構融入資金。
2.采取融資比例彈性化試點。
3.小額貸款公司可從投資基金融入資金。
發布日期:2012-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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