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金融指導意見出臺! 行業洗牌倒數開始
摘要:加強互聯網金融監管,是長久以來從業機構以及廣大投資者、客戶的共同呼聲。2015年7月18日,由央行會同有關部委牽頭、起草、制定的互聯網金融行業“基本法”——《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終于應聲出臺。這意味著互聯網金融被納入法治化軌道,并對互聯網金融領域的從業范疇、監管歸屬以及權責規范有著里程碑式的意義。
互聯網金融指導意見“明確規定”
近年來,隨著互聯網技術成熟與金融版塊的民間擴張,互聯網金融越來越為大眾熟知,被視為金融行業未來發展的大方向。近年來,互聯網金融發展得如火如荼,但越來越多的問題和隱患也隨之暴露:包括行業發展“缺門檻、缺規則、缺監管”;客戶資金安全隱患重重,經營者“卷款跑路”事件頻發;從業機構內控制度不健全,存在經營風險等。
加強互聯網金融監管,是長久以來從業機構以及廣大投資者、客戶的共同呼聲。2015年7月18日,由央行會同有關部委牽頭、起草、制定的互聯網金融行業“基本法”——《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終于應聲出臺。這意味著互聯網金融被納入法治化軌道,并對互聯網金融領域的從業范疇、監管歸屬以及權責規范有著里程碑式的意義。
互聯網金融是什么?歸誰管?
互聯網金融的具體從業范疇是什么,其邊界在哪?相關問題涉及互聯網金融的根基,一直沒能得到權威的解答。今次《意見》出臺的意義,首先就在于它對“互聯網金融”的范疇有了明確的劃分:互聯網金融的主要業態包括互聯網支付、網絡借貸、股權眾籌融資、互聯網基金銷售、互聯網保險、互聯網信托和互聯網消費金融等。
在主要業態得到明晰的基礎上,分類監管有了落實憑據:網絡借貸、互聯網信托、互聯網消費金融業務由銀監會負責監管,股權眾籌融資、互聯網基金銷售業務由證監會負責監管,互聯網保險業務由保監會負責監管,配套細則由相關部委跟進。這雖然一定程度上會阻礙“跨界綜合性產品”的發展, 但基于“互聯網金融”存在野蠻生長,弊端叢生又無從投訴的“前科”,分類監管的落實標志著互聯網金融這列發展的快車,終于有了必須參照的交通規則。
《指導意見》讓誰喜?讓誰憂?
數據顯示,上半年我國P2P網貸成交量達3006.19億元,其中65%是單筆借貸資金在100萬元以下的小額貸款,借款人多是小微企業、個體商戶。然而,僅上半年就出現了多起網貸平臺經營者“卷款跑路”事件;此外,互聯網金融服務關于用戶信息泄露、風險控制機制不健全、信用體系隱患多等問題也惹人詬病。
《意見》中對于P2P平臺“信息中介”身份的確定以及銀行資金托管的要求,直接將眾多P2P網貸平臺推上了改革求存的前線。有業內人士稱,P2P平臺無權自行進行信用等級評價并依此控制借貸額度,意味著此前某些平臺花大力氣建設的征信體系將功虧一簣;而P2P賴以安身立命,吸引客戶投資的“保本保底”也不能再投入宣傳。其次,《意見》要求“從業機構應當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資金存管機構,對客戶資金進行管理和監督,實現客戶資金與從業機構自身資金分賬管理”,將加速賬目不清的P2P網貸平臺的優勝劣汰。
相比P2P網貸平臺勢在必行的行業調整,《意見》對于傳統的小額貸款公司影響較小。據知名小額貸款公司中安信業介紹,正規的小貸公司均不得向社會集資;在客戶信譽評價方面主要參考央行及第三方征信系統,與《意見》的要求一致。近年來,中安信業也在逐步推出多種網絡貸款產品,滿足不同客戶的個性化資金需求,并與多家P2P公司進行了合作?!兑庖姟返某雠_,有助于小貸公司甄選正規的P2P公司開展合作,共同促進行業的長遠發展。
《指導意見》橫空出世,預示著行業的洗牌即將開始:那些運作不規范、存在安全隱患問題的從業機構生死懸于一線;而具有強大背景或先進盈利模式的泛金融機構則會進一步分食搶占這塊大蛋糕。激烈的業內競爭將促進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和分化,或許在“大魚吃小魚”的劇烈表象下,蘊藏著一個“互聯網金融”即將到來的春天。